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
办公室工作职责
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(司法警察大队),主要负责机关政务、技术信息、司法警察、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。
主要职责:
(一)机关政务主要负责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等工作。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,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、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。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,管理秘书事务,处理检察信息。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。
(二)技术信息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全院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发展规划。负责技术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。负责司法办案技术协助工作。负责通信、计算机网络、智能会议、信息安全、信息化应用、检察信息数据中心的管理、维护和保障工作。
(三)司法警察主要负责组织司法警察管理、训练工作。监督检查司法警察执行法律、法规情况。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警衔。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。协助司法办案,提供警务保障。
(四)计划财务装备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院财务和装备规划,对本院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。编制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。负责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等工作。